關系著全省上百萬中小學教師職稱及待遇的改革文件——《廣東省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昨日在廣東省人社廳官網全文發(fā)布。根據該方案,廣東將建立統(tǒng)一的中小學教師職務制度,小學教師也有機會評上“正高”職稱;職稱評價時,將不再單純以論文論英雄,其中農村教師對課題、發(fā)表論文、計算機成績、外語成績等不作剛性要求。
根據方案時間表,廣東各地市需于今年6月15日前將本市具體實施方案報省人社廳和省教育廳備案,今年內完成人員過渡和首次評審,2017年實現常態(tài)化評審。現有職稱不受影響,已取得中小學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已聘用到相應崗位人員,直接過渡聘任到新的職稱體系中對應崗位。
■新快報記者 占文平
亮點1 打破職稱天花板 小學教師也可評“正高”
根據方案,廣東將改革原中學和小學教師相互獨立的職稱(職務)制度體系,建立統(tǒng)一的中小學教師職務制度。原中學教師職務系列與小學教師職務系列統(tǒng)一并入新設置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系列。
新的職稱等級名稱由低到高依次分為:三級教師(員級)、二級教師(助理級)、一級教師(中級)、高級教師(副高級)和正高級教師。原中學高級教師(含在小學中聘任的中學高級教師)對應高級教師;原中學一級教師和小學高級教師對應一級教師;原中學二級教師和小學一級教師對應二級教師;原 中學三級教師和小學二級、三級教師對應三級教師。
有教育界人士表示,新政明確中小學教師也有機會評上正高級職稱,對中小學教師是個福音。“現有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價體系一般能評到副高職稱基本就到頂了。但今后,在中小學好好教書也能像大學老師那樣評上正高職稱,讓中小學老師們更有奔頭,也有利于吸引更多人才投身基礎教育?!?
據了解,本次職稱制度改革適用對象為:我省普通中小學、職業(yè)中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教育教學研究機構、電化教育機構和其他校外教育機構中實行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制度的在編在崗教師。民辦中小學校教師和其他在崗中小學教師可參照本實施方案參加職稱評審。
亮點2
不強調論文 在農村任教三年以上優(yōu)先評聘
具體操作中,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實行分級管理:正高級教師評審由省人社、教育部門組織實施;高級及以下等級教師評審由地級以上市人社、教育部門組織實施;一級、二級、三級教師評審由縣(縣級市、區(qū))人社、教育部門組織實施。
方案明確提出,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要切實改變過分強調論文、學歷的傾向,注重師德素養(yǎng),注重教育教學工作業(yè)績,注重教育教學方法,注重教育教學一線實踐經歷。新快報記者采訪中發(fā)現,此舉受到不少老師的歡迎,“中小學老師畢竟主要是教書育人,而非像高等教育那樣搞科研,單純強調論文,會讓老師不得不背離本職工作,為了論文而論文”。
相較于此前的征求意見稿,正式版方案還突出強調了對農村教師的傾斜。方案新增內容明確提出,農村教師評聘職稱(職務)時,課題、發(fā)表論文、計算機成績、外語成績等不作剛性要求。同時,在農村學校任教(含城鎮(zhèn)學校教師交流、支教)3 年以上、經考核表現突出并符合具體評價標準條件的教師,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評聘。
亮點3
實行評聘結合 評上就有對應級別工資
現有職稱評價中“評聘分離”備受詬病,由此也帶來了常常導致“高職低聘”現象,比如評上高級職稱,但聘任時聘的是中級,因而也按中級拿工資,不少老師對此頗有微詞,也很挫傷老師積極性。對此,方案也明確提出了實行評聘統(tǒng)一的制度,即你評上何級別,就有對應的崗位,能拿到與之對應的工資。
方案明確表示,全面實行中小學教師崗位管理制度和聘用制度,發(fā)揮學校的用人主體作用,實現中小學教師職務聘任和崗位聘用的統(tǒng)一。評聘工作在崗位出現空缺的前提下,按照個人申報、考核推薦、專家評審、學校聘用的程序進行。要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強聘后管理,在崗位聘用中實現人員能上能下。中小學教師崗位出現空缺,教師可以跨校評聘。公辦中小學教師的聘用和待遇,按照事業(yè)單位崗位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管理和規(guī)范。
同時,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進行,不再進行崗位結構比例之外、與崗位聘用相脫離的任職資格評審。中小學教師競聘上一職稱等級的崗位,由學校在崗位結構比例和空缺崗位內推薦符合條件的教師參加評審,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將通過職稱評審的教師聘用到相應的教師崗位。改革前已取得中小學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但未被聘用到相應教師崗位的人員,已經取得的資格依然有效,擇優(yōu)聘用到相應崗位時應給予適當傾斜,不需再經過評委會的評審。
亮點4
已獲職稱不受影響 6月至11月為實施階段
根據方案提出的時間表,今年6月至11月為組織實施階段。省人社廳和省教育廳要求,各地要在今年6月15日前,將本市具體實施方案報省人社廳和省教育廳備案。并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人員過渡、核定崗位、組織評審和學校聘用四項工作,包括:在教師職稱評審通過后,學校根據崗位聘用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及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并兌現相應工資福利待遇。明年實現常態(tài)化評審。
據了解,前日,省人社廳和省教育廳已聯(lián)合召開廣東省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工作部署電視電話會議,廣東省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啟動。不少在職中小學教師關心:新政實施后,已取得的職稱還有效嗎?方案附帶的過渡辦法中予以了肯定的答復。
根據過渡辦法,通過評審或認定取得中小學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并聘任到相對應崗位的中小學教師,已取得的專業(yè)技術資格按對應關系直接過渡到統(tǒng)一后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層級和名稱,現聘任崗位等級不變。通過評審或認定取得中小學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未聘任到對應崗位的教師,已取得的專業(yè)技術資格按對應關系直接過渡到統(tǒng)一后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層級和名稱,現聘任崗位等級不變。其職稱層級和名稱仍然有效,待有崗位空缺,可按規(guī)定程序競聘。